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儋州一男子租车给无证朋友驾驶 警方:违法!

发布日期:2024-09-09 16:04    点击次数:122

近日,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保持道路交通整治高压态势,查获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,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500元+行政拘留的处罚。

当日7时许,儋州公安交警支队组织警力在红岭村某路口开展日常执勤工作时,一辆小轿车向执勤卡点驶来。然而,在车辆距离卡点约一百米时,驾驶人突然加速掉头,执勤民警发现后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拦截。

“请出示证件!”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李某成出示行驶证、驾驶证时,驾驶人神情紧张,迟迟不出示证件。随后,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身份进行了进一步核实。经查实,驾驶人李某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
经询问,李某成交代,其驾驶的小轿车是利用“朋友”张某腾的身份信息“帮忙”租来的。“因为自己还没有满18岁,无法考取驾驶证,所以就联系了朋友帮忙租,没想到刚开没多久就遇到交警拦查,所以一着急就掉头了。”

了解情况后,办案民警对李某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,告知其未成年人无证驾驶的危害,同时张某腾到案配合调查。经询问,张某腾如实承认了其在明知对方没有驾驶证且未年满18岁的情况下,仍使用本人身份信息帮助他人租车的违法行为。

根据相关规定,儋州交警支队依法予以张某腾处以罚款2000元+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。对李某成予以罚款1500元+行政拘留的处罚。(梁振文)

红岭村儋州交警支队张某腾梁振文李某成发布于:北京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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